「在古代,作为财产的女性毫无疑问是奢侈财产,那就必须按照仪式性交换将女性赠予给其他人。」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按照原则,对支配这一交换体系、一部分避开了严格利益的诸规则进行表述。他写道:“礼物立刻就被交换成了具有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是由受益者接受,受益者在日后时机到来时会反赠礼物,且反赠礼物的价值往往高于之前的礼物,不过又让其获得了日后收到新赠礼的权利,新赠礼的价值又会高于前次奢华的礼品。”(20)就这一问题,我们尤其要记住,这些活动的开放性目的并非“获取经济利益或好处”。有时,假装慷慨甚至会破坏赠予的物品。单纯简单的破坏明显将巨大的威望强加在他人身上。奢侈品生产的真正意义在于展现拥有者、接受者或赠予者的荣耀,而奢侈品生产自身也是对有用劳动的破坏(这与资本主义恰恰相反,资本主义则是将新产品所创造的劳动成果逐渐积累下来):某些物品被用于仪式性的交换,从而得到认可,被从生产性消费中抽取出来。
「相互赠与(交换)并非是为了获取更多经济利益。」
如果我们要讨论交换婚姻,就必须强调这种与唯利是图——与讨价还价、利益计算——相反的特征。买卖婚姻本身也具有这种营利性的特征。列维-斯特劳斯说:“这不过是莫斯所分析的基本体系的一种形态……”(21)这样的婚姻形式的确与我们现在社会中能够看到人性光辉的男女自由婚姻相去甚远。但是,这些婚姻形式也并没有将女人贬低到贸易与计算的层面,而是将其纳入祭典范畴。以婚姻形式被赠予的女人的意义,其实与我们习俗中的香槟酒相近。列维-斯特劳斯说,在婚姻中,女人的形象并非“首先(作为)社会价值符号”出现,而是“作为自然的刺激物”出现。(22)“马林诺夫斯基曾指出,哪怕是在婚后,在特罗布里恩群岛(?les Trobriand)上,男人用马普拉(mapula)支付给女人,相当于以回献(contre?prestation)的方式补偿女人为其提供的性满足……”(23)
「将女性赠予出去没有将其贬低到单纯的算计层面上,反而更像是祭典里的祭品(自然的刺激物)。」
这样,女人似乎在本质上被奉献给了交流(communication),这里指交流一词最强烈的意义,大量流出的意义,因此,女儿必须成为其父母展现慷慨的物品,父母拥有她。父母必须将女儿赠予,不过他们所在的世界中,一切慷慨的行为都是为普遍慷慨的循环做贡献的。如果我将女儿赠予出去,我就会得到另一个女人给儿子(或是侄子)做妻子。总之,这就是在有限整体中,由慷慨精神建立起来的、事先约定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流,与舞蹈或管弦乐搭配这样的多种活动构成的有组织的交流相同。在禁止乱伦中,被否定的是一种肯定的结果。将姐妹赠予他人的兄弟,与其否定自己与近亲女性结合的价值,倒不如大大肯定自己的姐妹与另一个男人的婚姻,或是自己与另一个女人的婚姻。与即时的快感相比,以慷慨精神为基础的交换中的交流更加强烈、范围更广。确切地说,祭典意味着引入运动,否定自我封闭,因此,至上的价值拒绝守财奴那种符合逻辑的计算。性关系本身就是交流,就是运动,具有祭典的本质,因为性关系本质上就是自身激发的交流,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向外的运动(24)。
「所以,乱伦禁忌是一种普遍慷慨循环的保障,把女儿赠予出去,就意味着自己的儿子会与其他男性的女儿结婚,否定乱伦就等于肯定自己与其他女性的婚姻,这和性关系很相似,因为性关系本质上就是自身激发的交流,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向外的运动。」
肉欲的暴力运动一旦完成,就需要一种后退,一种放弃,没有这种后退,任何人也无法跳跃到如此遥远的地方。不过,后退自身也需要一种规则来组织轮舞(ronde),并保障之后新的跳跃。
2.2.4 通过赠予进行交流的层面上的某些亲属关系的现实利益
的确,列维-斯特劳斯并不强调这层意义;相反,他强调的是完全不同的方面,女人的价值与其物质功利性之间明显对立,但是或许可以调和。就我看来,哪怕不是在物质占据首位的交换体系运行中,至少也是在最初让这种交换运动运行起来的激情游戏之中,女人的物质功利性位于次要方面。不过,如果不考虑激情的作用,不仅会难以看到实现的交换的影响,而且,列维-斯特劳斯的理论本身也会变得不恰当,交换体系的实际后果就无法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