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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悖论《色情》导读·其五 2

千芹2026-06-27 11:46:46

这样,平行表亲和交叉表亲之间的差异之谜得以解开,即一种利于交换的解决方法和一种停滞倾向占上风的解决方法之间的差异。不过,在这一简单的对立中,我们只有一个二元结构,而交换是被限定的。如果超过两个族群涉及其中,那么我们所面对的就是普遍交换(échange généralisé)。

「平行和交叉表亲的划分有个默认前提:父系氏族。因此,平行表亲和你在同一族群,而交叉表亲并非和你同一族群。从而,与交叉表亲结婚是交换,与平行表亲结婚不是交换。」

在普遍交换中,男人A娶女人B为妻,男人B娶女人C为妻,男人C娶女人A为妻。(而且,交换体系可以拓展开去。)在不同的情况下,正如表亲交叉是交换的最佳形式一样,母系表亲结婚出于结构上的各种原因,具有无限连锁的开放的可能性。列维-斯特劳斯说:“一个人类族群只消宣布与母亲的兄弟的女儿结婚合法,就可以在所有世代、所有谱系之间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相互性的轮舞,与物理规则和生物规则同样和谐、同样不可避免的轮舞;而与父亲的姐妹的女儿却无法展开婚姻分配的链条,无法有活力地达到始终与交换需求相关的目标,无法拓展联姻、扩张力量。”(32)

2.2.5 列维-斯特劳斯理论的经济方面的次要意义

我们不要因列维-斯特劳斯见解的模糊特征而感到惊讶。一方面,交换女人,或者说是赠予女人,着重的是赠予之人——不过,男人赠予女人只是为了得到回报——的利益。另一方面,交换又建立在慷慨精神之上。这种模糊性对应的是“赠予-交换”(33)的两面性,与名为夸富宴(potlatch)(34)的制度的赠予与交换的两面性相对应:夸富宴同时是计算的超越和顶点。不过,或许列维-斯特劳斯几乎没有强调女人的赠礼(夸富宴)与色情本质之间的关系,这点令人遗憾。

「(34) 夸富宴是美洲诸多部落、太平洋至印度诸多民族文化中均有的赠礼仪式,一种以慷慨为原则的交换礼物的制度。夸富宴首先由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Franz Boas)加以描述,莫斯在《礼物》中将其作为案例进行阐述,并将其命名为“竞技式的总体呈献”(prestation totale de type agonistique)。夸富宴正是莫斯提出的“整体社会事实”的最好的例子,涉及法律、宗教、经济、社会形态、审美等诸多领域。另外,礼物的交换在尚未形成货币流通的社会具有货币流通的价值。——译注」

色情的形成暗含着诱惑和恐惧、肯定与否定的交替出现。的确,婚姻似乎通常是色情的反面。但是,我们以这种方式评价,根据的大概是一个次要方面。可以认为,在古代,指定这些禁忌和取消禁忌的规则建立时,禁忌的确决定了性活动的条件。表面看来,婚姻是性关系在本质上依存于这些规则的时期的遗留之物。触及性活动的禁忌与取消禁忌的体制,如果不是最初只以在物质上建立家庭为目的,那么还能形成如此严密的规章制度吗?似乎一切都指出,亲密关系的游戏都是放入这些规则中来思考的。否则,放弃近亲的反自然的运动应当如何解释?这里有一种非凡的运动,超乎人的想象,像一种高强度的内在革命,一想到要违背这种运动,人就会被恐惧所侵袭。这种反自然的运动或许就是女人的赠礼(夸富宴)的起源,也就是异族通婚的起源,即将贪欲的对象赠予他人这一反常行为的起源。如果说这种禁忌反对的是一种难以战胜的冲动,就像繁殖活动的冲动一样,那么对这种禁忌的制裁为何会如此强烈(而且各地皆是如此)?相对的,禁忌的对象不正是被禁忌这一事实本身变成了欲望对象吗?或者至少在最开始不正是如此吗?禁忌具有性的本质,表面看来,禁忌强调禁忌的对象的性价值。或者更确切地说,禁忌赋予其对象以色情价值。人与动物的对立正在于此:反对自由活动的限制赋予不可抵抗的动物冲动以全新价值。乱伦与纠缠人的性欲的价值之间的关联不会如此简单就出现,不过这一价值是存在的,而且肯定要与普遍考虑的性禁忌的存在关联起来。

「我们在第一部分谈过婚姻,婚姻不只有性,更重要的是家庭的延续,这需要理性和计算,即使如此婚姻仍有乱伦禁忌,就好像有一种更大的存在不允许人类使用理性违背它——男性贪欲女性,却只能将女性赠予出去。一切都说明乱伦禁忌显然和性禁忌有关。」